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地、市委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自治区、地区、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凝心聚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正确方向,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融入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融入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持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强化法治思维引领。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培训和普法教育,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及时向地区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针对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聚焦生态环保,服务保障法治塔城建设更加有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畅通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效能。
(三)健全制度体系,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增强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健全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依法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合法合规。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修订工作,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相关法规纳入党组学法内容,规范决策流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确保重大决策依法依规、科学民主。
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增强执法监督实效。
(四)夯实基层基础,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依法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健全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模式,提升调解效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热线和网络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环保法律服务。
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应急演练,提升依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差距:
依法决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基层调研和公众参与力度有待加强,决策科学性仍需提高。
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在运用柔性执法手段、推广智慧执法方面存在不足,执法方式创新需进一步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塔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相结合,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根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法治生态环境部门。
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监督指导,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务实举措为塔城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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