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塔城市花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
为确实2023年大豆、花生种植专项补贴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位和补贴政策规范有效实施,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塔城地区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塔地农业农村字〔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塔城市种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盯“三农”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保粮油安全和促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对2023年实际种植花生的种植者实行专项补贴,切实释放政府支持粮油生产的有利信号,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扩油积极性,助力我市粮油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标准不降的原则。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农民种植成本增支影响,切实保障花生种植者基本收益。按照花生500元/亩的补贴标准,对花生实际种植者予以补贴。
2.坚持应补尽补的原则。以保障全体花生实际种植者基本收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花生实际种植面积发放种植补贴,实现花生实际种植者应补尽补。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合法从事花生种植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方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方式,对花生实际种植者予以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照5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
三、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种植地块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与林果的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花生播种净面积,核定发放补贴。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花生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种类、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地区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市农业农村部门在花生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开展补贴兑付工作。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进行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花生专项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花生专项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花生专项补贴政策。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农业农村部门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做好宣传培训。要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各乡(镇)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补贴资金的发放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建立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农业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纠正农业补贴政策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监督联系电话:0901-6236995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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