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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关于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第二次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12: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综合业务科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9-2020年4月2日(10个工作日)。

附件:1、附件1建设项目审批受理公示清单.xls

2、1-塔城市众旺综合专业合作社新建农副产品收购中心报告表.doc

3、2-塔城市金花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反修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报告表.doc

4、3-塔城市正德综合专业合作社玉米烘干厂项目报告表.doc

5、4-新疆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中伊粮源网点烘干厂项目报告表.doc

6、5-新疆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塔城分公司22厂玉米烘干项目报告表.doc

7、6-新疆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3厂玉米烘干项目建设项目报告表.doc

8、7-新疆天康汇通农业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28厂玉米烘干项目报告表.doc

公众反馈联系电话::0901-6231292(兼传真)

通讯地址:塔城市团结路35号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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