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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公安局 作者:塔城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22: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1年3月1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向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永翔主持召开向塔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文虎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塔城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向塔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文虎传达了地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地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杜建国代表地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塔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孙文虎主持对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会。

根据地委统一安排,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4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塔城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工作汇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实地走访、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和广大干部职工支持下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地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杜建国在反馈中指出,2016年以来,塔城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执行战疫情、护稳定、防风险、保安全各项任务,2017年以来至今塔城市实现命案、“两抢”案件零发案为和谐平安塔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做出了一定贡献。2020年作为自治区公安厅“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单位,虽然纠正了大量长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但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公安工作训词指示精神不深入,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存有政治建警意识薄弱、落实“l+3”重点工作有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虚化、推进“放管服”工作不够有力、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有欠缺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警,纯洁公安队伍工作仍然滞后,存有党委主体责任压的不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日常监督不力,执纪问责不严,作风不实问题依然突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不力,存有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的建设抓的不紧不实、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杜建国提出五点整改意见:一要坚持政治建警,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党务干部能力培训,以党建为引领促业务规范、促素质提升、促警营文化建设;二要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正规化、法治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履职尽责能力,严格落实从优待警有关规定;三要落实改革强警,紧跟塔城“国家级开发开放试验区”发展需要,主动求变、科学应变、准确识变。努力营造有利于塔城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四要加强科技兴警,充分发挥“平安塔城”项目作用,提升科学用警、科学防控能力;五要努力打通“最后一公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李永翔强调,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塔城市公安局党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持把巡察发现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上级巡视反馈问题以及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集成整改。要聚焦职责使命,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重大决策,对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研究确定整改目标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四个融入”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治理能力,以巡察整改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孙文虎同志表示,对地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塔城市公安局党委照单全收、照单全改。一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有力有方有效,拿出直面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工作,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警示,注重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从严从快从实整改到位;三是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强化跟踪督办力度,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警种)负责人要强化跟踪督导力度,握紧纪律尺子,精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在巡察问题整改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地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塔城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民辅警参加了会议。

塔城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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