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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2021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来源:扶贫办 发布时间:2022-09-16 19:49:4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21年12月20日塔城市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共计760万元,按照关于《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的批复”(塔市乡村振兴【2022】14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760万元,用于劳动力技能培训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財规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两上两下”相互对应的原则;

二是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

三是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项目计划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资金规模(万元)

小计

自治区衔接

其他资金

备注(其他资金名称)

塔城市合计1个

0

0

2521

2107

414

0

1

塔城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

塔城市各乡镇

对全市7个乡镇有培训和就业意愿或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计划培训4600人次 。

塔城市人社局

李先云

760

760

 

 

为了确保衔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扶贫对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塔城市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劳动技能培训)资金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960123

0901-6223838

附件1:塔城市2021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项目备案表(报地区).xls

 

 

 

 

塔城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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